分财

时间:2014-10-08    阅读 6 次
    共有房产,共开店铺,

    几位商人合伙共事,

    果然赚得了可观的盈余。

    他们把业歇了,开始分利。

    谁见过分财不发生争执?

    为钱为货他们吵得一塌糊涂。

    忽然屋外有人喊起来了:

    “着火了!快!救火!救店铺!”

    第一个说:

    “你们先去救火,以后再说。”

    第二个吵:

    “先给我一千钞票,这是至少。”

    第三个喊:

    “给我少算了两千,这很显然。”

    第四个嚷。

    “我绝不退让,得把理讲!”

    他们吵得忘乎所以,

    火己燃眉,他们犹在争利。

    烈火攫住了他们和财物,

    连人带物化成了灰烬瓦砾。

    在比这个重大得多的事情上,

    往往与此同样,大家共同灭亡。

    人们不忘为自己的私利争执,

    却不在共同的灾祸中同舟共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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